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盐城港滨海港区挖入式港池进港航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盐城港滨海港区挖入式港池进港航道工程
选址选线:盐城港滨海港区隶属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位于江苏沿海中北部的海岸最突出部,本工程位于主港池作业区,为主港池拟建挖入式港池与现有主航道的连接段。
建设内容:本工程航道全长3210m,通航标准为10万吨级,疏浚工程量817.08万m3;疏浚土全部吹填至位于防潮大堤西侧陆域的纳泥区。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盐城港滨海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盐城滨海港经济区颐航大道18号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0515-89128229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金银街16号南京大学科学楼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025-8368609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
链接://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上所列(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按照要求填写的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