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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港滨海港区南区液体散货码头、一期工程(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6-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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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苏盐城港滨海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盐城港滨海港区南区液体散货码头、一期工程(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相关部门已经批准实施。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江苏盐城港港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盐城港滨海港区南区液体散货码头、一期工程(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在甲方提供所需的基础资料前提下,90日历天内完成编制;

(3) 工程地点:滨海港区;

(4) 资金来源: 自筹;

(5) 工程规模:盐城港滨海港区南区液体散货码头、一期工程(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328800元。

(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共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主要内容为根据盐城港滨海港区南区液体散货码头、一期工程(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项目需要,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和标准开展盐城港滨海港区南区液体散货码头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应包括(但不限于):结合本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开展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提出本项目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协助建设单位开展公众参与工作。根据工程变动情况开展数值模拟预测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潮流模型建立和验证、营运期事故风险影响预测。最终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协助建设单位履行报批手续,配合审批部门开展技术评审会,并按评审意见完成报告修改和最终报批,协助建设单位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意见。具体详见项目清单、现状条件及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招标人保留对项目清单更改的权利

(7) 服务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通过专家技术评审会,并协助建设单位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生态环境或环境保护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

1.4业绩要求:企业自2022年1月1日以来独立承担过码头泊位相关的环境影响评价类似业绩证明,需双方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含主页 、能体现承包范围、签字盖章页等,加盖公章)业绩证明材料,若合同中未体现承包范围的,需提供专家评审意见或对应的环评批复意见或经业主确认的证明材料等。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2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其他要求:

5.1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1.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内容: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上述第4、5条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材料。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6年1月19日~2026年1月26日17:00时前 (上午8: 30时至11:30时, 下午14: 00时至17: 00时), 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 及领取人身份证到江苏盐城港港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丰港区商务大厦18楼 ) , 联系人: 徐先生, 联系号码: 18936340620) 现场或网上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四、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28日下午15:00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建军西路1-6号(国贸中心2522开标室)。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六、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七、投标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报价;

八、投标申请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hjshq.net/)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江苏盐城港滨海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 1381551396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盐城港港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1893634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