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招标项目自动化集装箱堆场国门生物安全监测、有害生物防制、医学媒介生物本底调查报告编制服务项目已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江苏盐城港航运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盐城港航运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自动化集装箱堆场国门生物安全监测、有害生物防制、医学媒介生物本底调查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2、项目背景及招标内容: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门生物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动植函〔2023〕89号)和《南京海关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门生物安全监测工作(植物检疫部分)的通知》(宁关动植函〔2023〕109号)的要求以及《国际卫生条例(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和《质检总局卫生司关于印发〈国境口岸病媒生物监测规定〉的通知》(质检卫函 [2016] 16号)的有关规定,做好水运口岸医学病媒监测和控制,以及国门生物安全监测工作。包含(并不限于):堆场、仓库、办公区等范围内各类生态环境的鼠类及体表寄生虫(蚤、蜱、螨)、蚊类、伊蚊专项、游离蜱、蝇类、蜚蠊、蠓类的监测与控制服务,以及国门生物安全监测工作,具体范围以招标方提供的图纸为准。
4、技术指标
质检卫函[2016]16号文件;
《国境口岸病媒生物监测规定》及属地海关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
GB/T27770-2011、 GB/T27771-2011、 GB/T27772-2011、GB/T27773-2011
5、成果报告格式与内容
成果报告包含但不限于①项目概况;②按照监测与控制方案,对项目区域内病媒生物进行监测、控制。
6、成果验收时提供的材料
根据属地海关要求,定期向海关报告处置信息和年度监测报告。
7、质量要求:探测成果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招标方要求。
8、项目规模: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47590.00元。
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0、服务期:1年,到期后经甲方测评服务良好且经甲方确认后则可续签2次(每次1年)。
11、项目地点:盐城港大丰港区
12、资金来源:自筹
二、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国门生物安全监测或有害生物防制或医学媒介生物本底调查报告编制的类似服务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信誉要求:
6.1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6.2 投标人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3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4 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于2026年2月24日至 2026年3月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江苏盐城港港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区国际商务大厦18楼,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18936340620)报名并领取纸质招标文件或网上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1)单位介绍信(或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2)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四、投标保证金:按省财政厅规定不予收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6 年3月5日上午9时30分。
(2)开标地点:盐城市港航中心大厦1415室(盐城市黄海西路与小海路交叉口西南) 。
六、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七、投标申请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hjshq.net/)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盐城港航运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中央大道1号
项目负责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862057770
招标代理:江苏盐城港港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区国际商务大厦18楼
联系人:徐韬
联系电话:1893634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