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丰港区港航服务中心装修消防设计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江苏盐城港大丰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国有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大丰港区港航服务中心装修消防设计项目
2、建设地点:盐城市大丰港区。
3、工程规模:地上十七层、地下一层;建筑高度:69.100m(均为室外地面至平屋面的高度)。总建筑面积:34771.06平方米 ,地上建筑面积为:32964.1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506.93 平方米
4、质量标准:合格。所有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设计深度要求、满足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要求、施工要求。其工程造价指标在合理科学的基础上节省投资。
5、设计期限:45日历天完成招标确定范围内的全套施工图设计内容。
注:设计前须充分踏勘项目现场,相关节点必须满足招标人对各专业的施工进度要求,且施工过程中及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直至本工程施工结束验收合格为止(如招标人需要,中标人需派驻各专业设计师驻场提供设计咨询服务),同时需按招标人要求的工程进度计划排定具体出图时间。
6、招标范围:大丰港区港航服务中心装修消防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装饰、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并限时完成施工图纸审查、招标人和建设主管部门要求项目必要的设计配套资料、图纸报批及服务工作、专家评审及咨询服务、施工现场所需的技术交底、技术服务和指导,配合本项目各类工程验收、整体移交、竣工备案,配合提供设计资料等工作。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要求。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及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
7、本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本项目招标内容能力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参与设计的全过程并承担各阶段汇报工作。
3、投标人业绩要求:/。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
5.1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盐城本市市级及盐城港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5.2 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1.1.1以及11.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5.3 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5.4投标人没有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5 投标人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5.6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5.7 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照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6、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7、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6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有所在单位相关证明)。
8、本项目设计组其他成员均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人员数量、专业配备须合理,具有相应专业的设计经验和能力,满足项目设计需求。投标时仅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人员根据项目设计需求及时配备到位。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招标文件获取: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6年 9 月 7 日~2026年 9 月 14 日17:30时前(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领取人身份证到江苏盐城港港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大丰港区港航服务中心,联系人:徐先生,联系号码:18936340620)现场或网上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2、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hjshq.net/)上发布。,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最高投标限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 9 月 16 日15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盐城市国际航运中心大厦1415室(盐城市黄海西路与小海路交叉口西南)。
3、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现金、电子保函(保单)或线下银行保函等形式缴纳,并将现金或凭证带至开标现场,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不同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公示期满后无息退还。
七、评标办法: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评标办法。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盐城港大丰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89519999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盐城港港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893634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