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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总结推广上海浦东、深圳、厦门41条改革创新举措 打造海上运输“单一窗口”和强化航运全链条服务集成

  • 发布时间:2026-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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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总结推广上海浦东新区、深圳、厦门综合改革试点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情况进行了总结梳理,形成了一批具有复制推广价值的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

《通知》本次总结推广的经验举措共41条,主要包括:实行新兴行业经营范围目录制度、建立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清单制度等9条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场景方面举措;推动新兴领域教育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建立高层次人才“事业编制周转池”制度等5条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方面举措;优化城市更新土地供应和审批机制、构建土地空间立体化开发利用全链条管理制度等11条优化城市更新和要素保障方面举措;创新离境退税退付模式、创新内外贸一体化衔接服务机制等8条扩大自主开放和贸易创新发展方面举措;实行居住证持有人基本公共服务精细化供给、构建重点人群医保参保机制等8条优化民生保障和政务服务方面举措。其中,探索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模式、构建“海空一体”复合型口岸等新型通关服务模式、创新打造海上运输“单一窗口”、强化航运全链条服务集成等11条举措拟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先行推广。

《通知》提出,创新打造海上运输“单一窗口”。围绕船舶进出港全过程,完善船舶综合服务功能,集成业务申报、港口动态、行政检查、运营服务、信息服务5大板块100余项海上运输业务,提供全流程数字化服务。对标和衔接国际公约,整合海事、海关、港口及港航企业等多方数据,创新系统数据比对和智能审核查验,推进跨港口的数据复用,解决传统模式下不同港口间船舶进出港的信息重复申报、重复审核问题。优化船舶运营一站式服务,实行船舶引航服务、拖轮服务、码头服务等港口综合服务协同办理,新引入船员与航运公司服务、气象海况查询、现场政务预约等功能,便利航企快速查询各项作业的耗时信息。支持船舶直进直出、直装直卸,缩短停泊时间。

《通知》提出,强化航运全链条服务集成。整合航运全链条主体受惠广泛、需求迫切的事项,深化船舶“不停运办证”,船舶登记簿查询、船舶制式无线电台识别码注销等高频海事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实行当场办结,诚信企业提供船舶抵押权登记安排专人跟踪速办。推行“免证办”服务,船舶登记业务船检部门证书可暂免提交、先行办理,通过官方电子系统信息替代现场核验。拓展海事政务服务、公司安全管理、航运商务法务、金融保险等全环节融合治理链条,覆盖多场景主体需求,创新航运服务线上评价机制,实时掌握企业诉求。

来源:中国水运网